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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7月28日消息(记者 王子遥 实习生 王芦苇)记者从海口市商务局获悉,《2023年海口市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发放细则》(下称“《细则》”)已于日前正式发布。《细则》旨在进一步提振汽车行业消费信心,发挥汽车消费对扩内需的拉动作用,助力海口消费市场复苏提振。
根据《细则》,2023年海口市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发放的活动时间为7月1日至12月31日,消费者购置新能源车的时间需在7月1日至9月30日以内,消费券的申领时间则为8月8日至10月15日。按照要求,本次消费券仅限个人消费者申领,消费者需在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完成车辆购买与海口本市登记上牌,购车渠道应为海口纳统汽车销售企业,且车辆必须为非营运车使用,营运车、二手车不在消费券领取范围内。
据了解,本次消费券发放总量为5000万元,按全省统一标准对新能源汽车乘用车购买人发放消费券。其中,购车价格20万元(含)以上的发放6000元消费券,发放名额3500人;购车价格在10万元(含)—20万元之间的发放5000元消费券,发放名额3700人;购车价格10万元以下的发放3000元消费券,发放名额3500人。每辆车只可申领一次,名额有限,先到先得。购车人须在云闪付APP首页搜索“海口市新能源汽车消费券”小程序,进入新能源汽车消费券专区服务页面填写相关信息(涵盖个人信息,车辆上牌信息等)并上传完整购车证明进行消费券申领,具体申领名额排序以个人在云闪付APP系统上申领消费券首次提交成功时间为准。对符合资格的申请人,审核后将发放面值为6000元、5000元、3000元的汽车消费券券包,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“我的-奖励-我的票券(张)”中查看。
按照《细则》,本次消费券有效期至12月31日23:00,可在指定的海口线下餐饮、商场、超市等零售场景消费时将按消费额的50%给予抵扣,在有效期内用完为止,逾期将进行收回。
附件:2023年海口市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发放细则(王子遥 王芦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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