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场怪事多,已婚被辞退?

据山东商报报道,近日,在广东广州,王女士上班第一天,办理完入职后,却因为自己已婚,被公司辞退了。

据王女士说,当天刚刚入职,正在熟悉日常的工作职责,就被人事叫去谈话。

人事称,看到她入职资料上写着已婚,觉得她后期会要小孩。

对此,王女士明确说明,自己找的这个工作一半时间是夜班,近期并没有备孕的打算。

王女士随后质问人事,为什么面试时没有告知她不要已婚人员?

人事解释称,公司的通知和决定就是这样,就希望招一个稳定的、不会怀孕的。

王女士称,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很生气,也很懵,要求赔偿误工费和交通费100元,对方倒是很痛快地给了。

据律师解读,劳动者未告知已婚事实,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。劳动者的婚姻事实如果对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不会造成任何影响的,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。

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,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。

辞退员工是用人单位的权利,但如果滥用权利,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劳动者完全可以向用人单位协同如何给予自己赔偿金,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,就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,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。

为什么公司不招已婚女性?

你以为自己只是结个婚而已,生不生孩子都不一定,可在HR眼里“已婚未育”就等同于你入职之后不久就会怀孕生子,休产假。

对他们来说,聘用成本太高,所以宁缺勿用。

当下企业对已婚未育女性不太友好,这也是有原因的:

首先,用人成本高。已婚未育的女性入职后一旦怀孕,企业不仅不能随便辞退,而且在员工休产假期间还得发工资,另外还得安排人手接手其工作,会给企业造成不小的负担。

其次,恶意蹭产假造成的心理阴影。有些已婚未育的女性,在招聘时承诺暂时没有要小孩的打算,可一旦入职就光速怀孕,休完产假之后又火速离职。虽说什么时候生小孩是员工的自由,但这种恶意蹭产假的行为,也给不少用人单位留下了心理阴影,所以在招聘时直接将已婚未育女性列入“黑名单”,杜绝风险。

在女性参与社会劳动率日益攀升的今天,女性早已撑起了职场的半边天,并且不少女性都渴望能够在事业上有所成就,工作努力程度并不是输男性。同时,也希望国家能够出台更多有利于促进女性就业的政策,努力创建一个生育友好型社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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