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吗?

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,被执行人确定没有财产倒还债务的,并且没有隐藏财产、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情形的,是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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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》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:

(一)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;

(二)以伪造证据、暴力、威胁等方法妨碍、抗拒执行的

(三)以虚假诉讼、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、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;

(四)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;

(五)违反限制消费令的;

(六)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

二、被执行人可以申请撤销强制执行吗

被执行人不可以申请撤销强制执行,只有申请执行人才可以申请撤销,如果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撤销强制执行措施的,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,所以强制措施是可以撤销的。

三、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

1.执行申请书。找法网提醒您,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。

2.生效法律文书原件。

3.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。公民个人申请的,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;

4.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,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,应出具授权委托书。

5.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。属本院判决、调解、裁定的,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。

6.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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