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活动中,经常会涉及到商誉。一家上市公司想收购另一家上市公司,必须要考虑被收购方的商誉价值,那么这里的商誉究竟是什么意思?它是一种无形资产吗?

商誉属于无形资产吗?

不属于。

首先,我们来看看什么是商誉,商誉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企业在社会上存在的名声,在人们心中的形象,认可的一种价值。

然后我们再来分析一下什么是无形资产。从定义上讲,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资产。这里要注意,它具有以下几个特征。

【1】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为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资源。

【2】不具有实务形态。

【3】具有可辨认

从前面亮点来看,商誉都是符合的,但是重点来看看第三点。可辨认,意味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,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、资产或负债一起,用于出售、转移、授予许可、租赁或者交换。也可以是源自合同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,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。

商誉则是依附企业而存在的,是企业特有的,不能从企业分离或划分出来,也不能独立用于出售、转让、租赁或交换,有些资产的价值在会计上是无法计量的,它不具有可辨认。所以从这点上讲,商誉就不满足无形资产的定义特征。

商誉的英文名是goodwill,寄托了人们对它的美好希冀。具体来讲,商誉是公司收购价超过被收购企业公允价值的差额,简单粗暴理解就是收购溢价。

商誉不能够独立于企业之外而存在,也因其具有不可辨认,而不能单独确认。所以说,商誉不属于无形资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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